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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看到新聞報導一名 17 歲的少女,因為不服母親的管教,所以夥同男友與男友的友人,一起潛入少女的家中,將母親存的 30 萬現金與金飾金錶搜刮一空,之後就一路玩到墾丁,整整兩個月吃好用好,最後連金飾都賣光了,錢還是花完了,最後靠 17 歲少女在海產店端盤子過日子,最後母親是氣到報警處理。

誰說父母有錢就一定要給子女,需要用錢就應該自己去賺,不要把凡事都想成是應得的,只有靠自己雙手努力去爭取的成果才是屬於自己的,觀念不正確以後肯定會出問題,即時導正錯誤想法是必然的。

上一段講的是年輕人自己要有正確觀念,這一段要說的是,做父母親的管教孩子是一門學問,而且是一種專業,不懂就要想辦法,想不出辦法就多看書或多問專家,而不是自己用吼的、用罵的或用打的,孩子自己有自由意志,會判斷與躲避,管教不當的孩子,有時候父母親自己也要想一想,是不是管教的方式有錯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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